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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散文】理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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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周末晨起,将自己拽到洗漱台前,一把抓开脸前的散发,一绺细软的东西扎进眼睛里,怎么拨也拨不开。撅起下唇,绝望地往脸上一呼,额上那绺软毛动了一下,再嚣张地扎回原地。 我退到落地镜前垫上两层旧报纸,搬来小凳子一坐,对着镜中披头散发的瘦脸,不禁喟叹时光之河流淌得过于汹涌,不断冲刷身上的棱角之余,还豪不客气地冲走一些不想失去的东西,譬如双颊流失的胶原蛋白,和刚修剪不久的齐眉刘海。 梳顺、分区、两指一夹,我的另一只手竖着剪刀,开始极度考验耐心的重复性动作——挑剪刘海的发梢。我在中学毕业后,曾信誓旦旦一定会蓄长发,誓要还头发生长的自由,乃至于长发扫地也绝不退缩。殊不知这十年间,自己给这顶头毛动过多少次刀。 年少时的激愤,往往源于大人们视之为无关紧要的“小事”。纪律主任手里舞动着剪刀在耳边“咔擦咔擦”作响,给十八九岁的花季少女打造一头被鼠辈啃咬过下缘的齐耳钢盔,口诵“现在专心读书,毕业后再留长发”的经文,仿佛在超度一缕缕天生爱美的灵魂。 图  | Bruniewska  (摘自星洲日报《文艺春秋》) 青春期,多么美好而浪漫的年华!同时滋养了满脑子与世界抗衡的叛逆种子遍地萌芽。偏偏我年少时做过最“叛逆”的事,仅仅是往校长室的门缝,投入一封三页纸的匿名长信。信里规整地阐述无关紧要的“小事”:扎不起来的齐耳短发,在垂首温书时如何干扰视线、为维持短发每两三个月就得理一次发的不必要开销、过短的发型如何影响整体美观,进而影响学校形象…… 约莫两周后的晨会,在瞌睡的魔手快将我推倒之前,台上的学校领导人突然针对这封匿名信作出回应:这是学校的传统,不想遵守的话,欢迎转校。他语调平和地终结了这件“无聊的小事”。我摁住自己稚嫩而紊乱的心脏,抬头仰望台上的巨人。巨人的身影不断膨胀,刹那间毫无预警地碎裂成一大群黑黢黢的乌鸦,飞过我头顶上的蓝天。 学校没教的东西很多,好比培养审美,但你总会自学到一些东西,比如身不由己。走出校园不久,我便没能遵循自己的誓言,最终折服于赤道潮闷的气候。平均每年只上一次理发院,可每回坐上美发椅,就像坐上死刑犯的电椅,等待一场无可逆转的结局。 细直量少的头毛最是矫情。错剪一刀,便是全头最显眼的瑕疵。发尾还需细心修剪,外长内薄,方能呈现好看的弧度。如若不然,待头发长到及肩的位置,发尾就会像挂钩一样翘起高高的尾巴。我不止一次对着镜子幻想,如果这时喷上持久定型发胶固定,...

【散文】在高脚屋的那些日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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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包店就在地铁站入口的头两家店铺。这回下班同行的,还有我的同事丽娜。 “ 又是豆沙面包,你对红豆沙真是情有独钟! ” 丽娜笑道。 “ 没啊。 ” 我努力撑起笑容,瞥见她托盘里的八块蛋挞,像在局促的方格中盛开的黄花。 疲惫的周末前夕,地铁站外下起豪雨。我们一起走出面包店,在月台的分叉口分别。那一刻我终于松开嘴角的肌肉,耳里却灌满汹涌无情的雨声。我走向月台,隐隐感觉到自己驼着的背,更加伛偻。 地铁比预期晚到。我没在对面的站台见到丽娜,下班的人潮犹如山洪,顷刻淹覆每一张倦容。我将装袋的豆沙面包拥在怀里,目光越过月台显示屏,望向视线末端的铁轨。我怎么可能钟情于红豆沙呢?地铁还未到,我却在白茫茫的雨帘中见到那久远的暮光 …… 我坐在大门前的阶梯,百般无聊地远眺前方的天穹,等候母亲下班来接自己回家。远处参差不齐的黑树影上,朵朵残红的云块渐渐消融成暗蓝色的云海。归巢的群鸟将自己化成黑点映印在暮霭中,连带忽远忽近的鸟鸣,翕然消失在更辽远的天际。我捧着肉腮,肘心抵着大腿,想像自己在画纸上用水彩挥洒出这幅宏伟的晚霞,来换取美术老师在背页批个赭红色的星。那时候的黄昏,仿佛未曾有过哀愁。 庭院里的豆沙作坊,是白日里最忙碌的角落。外围由沙石肥土铺成的空地,点缀着零星的杂绿。一簇簇小丑帽似的绿色植物,沿着锈迹斑斑的围篱底下,张牙舞爪地生长。有好几个数不清的傍晚,我在屋里坐不住,跨下一阶又一阶悬空的板梯,走近围篱折下一瓣 “ 小丑帽 ” ,小心翼翼防着边缘的刺,剥开它柔软的外皮,沾上沙土玩过家家,或再挤出黏糊糊淡绿的叶肉,将它蹂躏得体无完肤。那时候并不知道, “ 小丑帽 ” 有个万千女子瞻仰的名字 —— 芦荟。 六时许,屋里定时传来 “ 哗 ” 的一声,阿嫂划过火柴,点燃檀香。神龛上的缕缕青烟带着她对生活的希冀,沉沉地飘远,最终散得无影无踪。高脚屋门前的树影上沿,冒出半圆的漆金穹顶,顶端斜卧一弯怀里揣着五角星的新月。由远而近的宣礼声涛,在暮色中一波接着一波荡漾开来。白昼的尾巴夹带人们的祈祷,悄悄没入黑夜。 一股浓郁的沐浴露香气从我身后飘来,搁在门边的藤椅忽地 “ 咿 —— 呀 ——” 呻吟。由藤条一圈圈扎成碗状的矮座椅,据说比阿嫂还老,是她从外地老家带来的旧物。自我记事起,它从未移动过位置,每个黄昏守在门边承载阿嫂浑身的疲劳,陪她度过数以万计的昼夜交替。 “ 按呢晚犹未来载汝,汝老母麦汝了啰! ...

【随笔】孩子们的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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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“老师”曾是我在志愿栏里维持了两三年的选项,但绝不是因为我多么笃定想从事这个职业。那时候还在小学,对职业类型的认知不多,而像医生、警察、科学家等标准型的专业,在那个年纪,深感望尘莫及,唯有“老师”较为接地气。 我不是典型喜欢小孩的人。面对孩子,我从不主动哄抱或逗弄,更别说是主动跟孩子们玩在一起。中学毕业后,我以优异的成绩申请师范学院不果,从此便断了当教师的念头。不曾料想大学毕业后,我竟辗转来到邻国一家补习中心,给学前班的孩子上华文课,当起了老师。 我这才发现,原来自己并不排斥与孩子们一起工作。这群小不点甚至不时还会给我不一样的惊喜。某日,一个小男孩带着两朵鲜红的小仙丹花来上课,说是送给班上的老师。问他是不是把里头甜甜的花蜜给吸出来了,他摇头说没有。原来这些漂亮的小红花是他在来上课的途中,从地上挑拣起来的。男孩说,地上还有些发黄的,他没选。 “妈咪讲,不可以采树上的花,会死掉的。” 从孩子身上,总能看到最质朴的情感。有一回,有个小女孩在听故事环节,突然躲到我的怀里,泪眼婆娑地说自己好想哭,而前头的老师正在讲述一只受伤的狐狸被许多动物拒绝上车,最后因救星力排众议获救的故事。狐狸在许多儿童故事中,身负典型的狡猾特性。在这故事中的动物们,对狐狸也抱有这种刻板印象,认为它假装受伤,想骗取它们的同情心使坏。女孩看着无辜的小狐狸一次次被无理对待,自己暗自伤心起来,或许她骨子里已然深知不能以“一竹竿打翻一船人”的道理。 与孩子打交道,需要方法,是一项永远学不完的学问。所谓的“耐心”在我看来,其实是给予孩子比成年人多一点的时间,允许孩子记不住,并且反复提醒和实践,以达到老师在课堂上的要求。只有遇上不受控、调皮顽固的魔王孩子,耐心的极限才受到挑战。除了使尽法宝应付小魔王,同时还得尽可能避免影响其他孩子上课。一堂课上完早已身心俱疲,还要打起精神迎接下一堂课的孩子,偶有濒临虚脱的感觉。老师们唯有趁休息空档或集体培训时,相互分享应对方式,互相学习。 在孩子堆里工作,喜不喜欢小孩是其次,主要是想办法和找技巧应对。就像一般服务行业接待各种脾性的顾客,也需要千万套方式,但没人要求你一定得喜欢所有顾客。 曾经有个上课时天天唱反调的孩子,某天下课后说要变魔术。他让我往他身上的衣服一吹,接着自己掀起外层的衣服,露出背心上他最喜欢的卡通人物。“ Mag...

【随笔】手写字练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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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人在社交媒体上,上传了临摹习写钢笔字的片段,配文是一段极为写实的文字:从小字写不好,二十多岁了才来练字。我会心一笑,心想有点意思。 小时候,我有一种莫名的执念——认定“大人”是小孩成长的终极目标,做什么事都以大人为标准,强迫自己拥有赶超自身年龄的本事。六岁上幼儿园那年,老师在作业本上打了颗一笔构成的五角星。那除了是褒奖的象征,于我更是大人与小孩之间静待被跨越的鸿沟,吸引着我跃跃欲试。我默默独自钻研,可六岁的小脑袋无论如何也探寻不出那五角星一笔构成的原理。 某日,一名美术代课老师来到班上,磨蹭了会儿说要教我们画星星。我抑制心中的雀跃,满怀期待地凝视老师粉笔下的每一寸痕迹。她先画出一个三角形,随后再叠上另一个倒立的三角形。一颗雪白的、空洞的六角星,静默地躺在墨绿色的黑板中央。我的心瞬间一沉,犹如千斤重坠落。在那个年纪,我倏然意识到,有些追求终究还是得自己成全自己。 七岁那年,成功画出五角星后,我又有了新志向。看着老师们笔下线条柔美端正、看似随性下笔却不潦草的字体,再次刷新我对大人的标准。在我当年的认知里,只要是大人,都能写得这般一手好字。经反复研习,终于悟得其中精要,那便是一气呵成完成所有笔画。这显然与五角星有异曲同工之处。 后来我将研习成果试验在一份试卷的姓名栏上。试卷派发回来当天,我交叉着十指,手背托着下颌,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老师手上的试卷,甜滋滋地幻想老师的各种赞美。 “没写名字的,自己出来认领!”我仿佛见到一道闪电劈下,愣了半晌,才诧异地走向前方。从数份无名氏试卷中,我很快认出自己的字迹,在姓名栏上定睛一看,竟是三团几何曲线,几经端详才看出是我当时“一气呵成”写下的名字。 十多年后倾谈此事,妹妹笑说,七岁的孩子竟有这等心思,简直变态。我说,那叫追求。 经过这件事,我深深体悟成长的每个年龄段都有所局限,尤其在生理上。对于成长,我有了按部就班的信念,深信做好每一个当下,累积每一份尽心的努力,时候到了必将得到应得的回报。 升上小学后的每一年,成堆陌生的生字新词不断涌来。认字、写笔顺、抄写作文,写的字逐年增多。手上握着的铅笔,写着写着,换成俗称“笔芯笔”的自动笔。字写到小学晚期,结构基本成形。甚至惊讶地发现,文章剪报里的生字越来越难找,总要胡乱挑几个已懂的字词充数,向老师交差。当日子如是重复,我逐渐开始模仿心仪的字形。 有人...

【小说】一手普蒂亚,一手蓝种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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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| Elena Shlyuykova (摘自星洲日报《文艺春秋》) 每每入睡时,已近乎十点左右,天未全然暗下,门上的毛玻璃窗外,仍残存暗蓝色的微光。消逝的太阳,却早已带走空气中的余温。 这座城市的白日,处处透着老而不旧的气息。哥德式建筑群里的商铺一贯的人来人往。昏暗的老地铁,也总能准时将人们送往老城的各个角落。可当天一暗下,城里的一切繁华遽然靡缩,摇身变成一座死寂的古城。 初到这座名为雷芙城的城市,我不以为然。大街上的灯柱徐徐亮起,开始装饰无人的夜城。我住在市区外围一道斜坡旁的老屋里,房东温斯太太将废弃的车库整修一番后,充作睡房以她认知里的“廉价”出租。若在半夜醒来,拉开帘子瞥向窗外,天气好的时候,能独自静享一片浩瀚无垠的繁星,偶尔似懂非懂地拼凑耳熟能详的星座,却也不曾留意星空下,没有一户人家是亮着灯的。 与我来自的那个地方不同,这里的夜幕降得特别晚,黑夜很短很冷。天黑时,我已钻进被窝,将自己与窗外坡下的老城隔绝起来,是以房内的电灯从未亮起。 据说,有个耄耋老人会在最深的夜里,随机出现在城里不知名的暗巷。手里攥着蓝色种子,但凡在巷子里遇见落单的人,不管男女老幼,都往他身上一撒。一旦种子掉入口袋或卡在头发领口,翌日认识他的人,再也寻不见他的踪迹;不被惦记的人,自然也没人发现他的消失。 这是城里世代流传的传说,我询问过温斯太太,几乎城里每个居民的童年里,都存在这么一个佝偻老人的阴影,尤其不爱睡觉的孩子。你说,你不相信这种老掉牙的故事,我也是。 周末早晨,我到市区公园逛了一圈。在公园里的周末市集买了一束你最爱的普蒂亚。在雷芙城,我买得起一束花,不贵。 周末市集里各色的普蒂亚 我在窗边找来玻璃瓶盛水,将普蒂亚插上。安静地端详普蒂亚重叠繁复的花蕊,由长尖形的苞叶托着,形如皇冠,肃穆而高贵。三株硕大的乳白花球,迎着和煦的日光,静默昂首,为不时渗入冷空气的窗边,增添一股苍白的生气。普蒂亚有个别称,叫帝王花,花语涵盖了胜利与圆满的美好寓意。可在雷芙城,普蒂亚象征着勇气与蜕变。 我从没告诉你,在我来自的那个地方,花是一种奢靡,是疲于谋取生计与填饱肚子的国度里多余的选择。 雷芙城,按当地的土话,是梦也是梦想的意思,一个被寄予梦与梦想的城市。当初进城的时候,我并没有怀揣着梦想,也不奢望能在这座城市里做梦。我只是一个无所依的躯壳,逃离到...

【微小说】街边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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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这些天,我经常做同一个梦。梦见自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醒来,听着老朋友们的鸣叫,在人行步道上姗姗履步。身旁的马路,汽车摩托罗里喧嚣来去。车子逐渐减速,没多久就堵成好几排长龙。我呼吸着它们留下的乌灰云雾,竟莫名忍不住干呛两口。     对街的古董店在梦里如常营业,一如既往门可罗雀。自幼时,天天看着店主准时开店准点打烊,历经四代祖孙,也不见倒闭的迹象。后来隔壁新开了家奶茶店,人潮倒是络绎不绝。可仅仅一墙之隔,却是我遥望多时,从不曾踏足的地方。     在梦里,我学人们随机在两辆车子之间挥出手掌,向车镜背后的人五指一挺,极速穿越车尾与车头之间的罅隙,闪身到对街去。我学人们排队,像山林的树群一样曲斜。我学人们点招牌奶茶,没想到一张口竟是奋力的嘶哑,发不了声。在别人的世界里,我终究是个哑子,满心的诉求只能止于喉中,尽管是在做梦。     这场梦赋予我梦寐以求的肢体,往餐牌上一指,就换取一杯奶茶。杯中的土色,如传说中的山洪。某日一只神经兮兮不请自来的犀鸟告诉我,在陆地的另一端,有座原是一片密林的秃头山发生了山洪。豪雨连下三天三夜,土色的大水哗啦哗啦冲刷下来,将底下的村落冲泡成一片土褐色的汪洋。     “哗啦哗啦土色的水!哗啦哗啦土色的水!”它不停念叨,一对眼眸被瞠得仿似永远都没法合上。秃头山被伐成秃头之前,那里曾是它的家,它说。那你现在的家在哪里?我问。它的眼珠子转了两圈,一番沉默后,拍拍翅膀飞走了。我想,或许它听不懂我的语言。     我回到对街,那个我习惯久站的位置,学人们用一根紫色的长管,用力吸出空气,吸出杯中的液体。人们都说好喝,有人说好甜,我只是静默。人们常说的五味,我怕是一辈子都尝不出来。瞧这般土色,味道估计与土中的清水无异,只是混了土未及沉淀,所以浊了些。人们接着随地抛下空杯,连带土色的残渍和插着杯盖的紫色长管。一个、两个、三个……数之不尽,在那个我习惯久站的位置。兴许是一种仪式,是祭奠,抑或是祈福,就如幼时曾见人们焚香燃烛,在我久站的路口喃喃念咒。     城中的乌鸦在顶空盘旋,满天“呱——呱——呱——”地叫喊,声音竟似水上的鸭子。一根乌黑的羽毛倏然飘落,款款落在熙来攘往的街上。路人无意识地...

【散文】月光下慢行的蜗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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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五月伊始,岛国午间隔三差五下起热雨。入夜后,空气中厚重的潮气久久未散。下了地铁,我彳亍于组屋间的走道,而这一路,我遇见了三只蜗牛。     第一只在天桥边,我没停下脚步。第二只在树下,我眄视着它,大步略过。第三只不偏不倚窝在步道中央,我最终蹲了下来,静观它的动静。或许它在爬行,我猜,只是缓得仿若静止。或许它是累得走不动了,毕竟身后背负那么大的房子。我抱着膝,任由脑袋从呆滞的瞳孔流放出去。稍稍举头仰望夜空,天上的星星不经意间变得更遥不可触,而挂在树影背后的弯月在慵懒地微笑,仿佛在嘲笑我不懂蜗牛的幸福。     这次南迁,比早前迁得更远了些,跨越一片海峡,迁到这座比南端更南的岛国。     那夜从家乡启程,夜行的路途漫漫,车窗外沿途零星的光点,一个接着一个掠过,一生注定驻留在他人的归途。幽暗的车厢里,弥漫各种深沉的呼吸,在涣散的夜里膨胀、渲染。当长途巴士驱入夜的深处,我已记不清每一张上车时的面容,漫漶的记忆里只剩下一丛丛不疾不徐往车厢内移动的剪影,或披裹着外套寒衣,或手捏一张票根,唇间呢喃着碎语对号入座。     坐躺在颠簸的睡梦中,我循着芦苇丛里的嶙峋小径,追逐一只七彩飞燕,却又总在氤氲山雾中迷失自己的踪迹。     十二小时的长途,浸泡在浓稠的夜色与车内干燥的冷空气中。从一个热带半岛,越过长堤,踏上一座热带岛国,没有时差的隔阂,却也消耗了一夜的梦。曾几何时,高铁的铮铮铁轨,敲响了在同一个白日抵达目的地的希冀。奈何朝野更迭,再次将这份美好的冀望,拉扯成白日里一道纤长的梦痕。     第一次离家远行,是五年前的事了。那时候,离开土生土长二十年的故土,领着一份大学录取通知书,满怀憧憬与自由,连夜翻山越岭奔向半岛西南方的城市。那时与人道别,还不懂感伤。     记得离家后,母亲打来第一通电话,我仍在蒂蒂旺沙山脉蜿蜒的山道上晃荡。谈笑间,和母亲说起离家前被遗忘在床角的旧袜子,母亲说丢了,尾音像系上沉重的大石,骤然坠入一片无垠的静默。     “丢了之后,才真的感觉你真的不在家了。”     电话另一端,是一把瞬间老去的嗓音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