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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散文】忆黄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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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种黄昏,只在那幢高脚木屋里出现。 敞开的门窗,迎来金光四射的余晖,耀眼得叫人无法直视。从大门望去,夕阳恬淡地悬在前方树丛顶端的边缘。那些树,都形成波浪状的黑影。 阳光斜斜洒进屋里,在木条地板上展开一条长长的金光大道,从门口一直延伸到尽头的神龛,再缓缓向上爬,可往往还没爬到观音的脸,金光便暗淡了。那时候的时间过得很慢,慢得足以记住每一个瞬间,甚至每一个细微的物件,譬如金光大道上依序排开的矮橱、玻璃柜、藤椅和小凳子,还有矮橱上盛着各类杂物的竹篮、陈旧又多处凹陷的什锦饼铁桶、厚厚的旧版《现代汉语词典》、暗色的空花瓶……它们各个黑着一半的脸,背光的那一面总是无奈地凝视自己逐渐被拉长的影子,直到门前的夕阳落入树影背后。 六点半,还不是开灯的时候。我喜欢躲在门后,避开金光的照耀,抱着腿蹲坐在金光大道边上,凝神注视那些在光里浮荡的小东西——细短、银白色的尘。它们悠悠地现形于光里,沉沉浮浮;飘出光的界限便无影无踪,从来都是悄无声息。这幕“光里的尘埃”,看着总感觉缺了一段背景音乐为它们的旋动伴奏。或许那时候还没懂得,安静低调也是一种特别的存在。 就像金光大道旁,那一方金格子里发僵的蔓藤花影,由夕晖透过裹着锈的铁花窗,无声无息地打到地面上来,幻化成安静而低调的美。 渐渐长大以后,年少的我开始向往书中描绘的塞外辽阔沙漠,以及徜徉在那抹血红晚霞中的赤焰红日。影视剧里千山万壑之间,徐徐坠入峡谷的落日,更是我心心念念想要亲眼目睹的绝景。青春期时,还会对海浪声中无限柔情浪漫的夕阳充满憧憬。 于是,朝世界出走的心逐渐茁壮起来。在巴黎某年的夏天,我第一次见到九点钟的黄昏。从卢浮宫卡鲁赛尔广场侧边的拱门出来,刺目的斜阳从大街尽头,狠狠地将夕照投向我的左脸。晚上九点钟,天未暗,街上的人潮仍在涌动。一对准新人趁红灯亮起,赶忙提着白纱大裙摆,直奔到大马路中央,当着众车的面搂腰、勾肩、定格,任摄影师肆意捕捉九点钟的黄昏与他们的身影,当然还有巴黎的街景。在红灯即将转绿之际,三人又合力抬起准新娘的大裙摆,急匆匆地撤到路边检查相机里的辛劳成果。那个黄昏,究竟堆砌了多少狼狈的瞬间,才促就一帧帧浪漫唯美的画面? 后来迁到南半球的城市,秋冬的白天很短,整整大半年我都在夜幕里下班,也渐渐适应没有黄昏的日子。盼着盼着,终于盼到白昼稍长的春天到来,却没想到等来一点也不平静的黄昏。无处不在的昏鸦占据了春天的黄昏。那令人惊恐的...

【散文】十年漂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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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早晨出门办事,惊见白茫茫的浓雾笼罩空荡荡的大马路,唯有拨雾前行。难不成中午会阳光普照,酷热难当?怎么可能,四月入秋以后,下了好些天的绵雨又湿又冷,太阳老早放寒假去了。 好久没见到这种景象。大概十余年前吧,晨间的雾笼罩老家屋前原是米田的茅草丛,伴随热带凉快的晨风袭来。母亲对着白雾愁叹:“下午要热死了。”吉兰丹气候非常热,我不止一次从外地朋友口中听到这种说法,仿佛吉兰丹境外的大地都罩上一层滤网,唯独这半岛的东北角向热浪赤裸裸地敞开胸怀。或许自己是怕热体质,面对微热酷热闷热,一律按出油大汗淋漓统一处理,觉察不出任何区别。只要人在这赤道半岛,无论去到哪里,擦汗的手帕都是我随身必备。 从吉兰丹出走以后,曾经不以为意的许多寻常事,变得值得深究起来。在雪州沙登上大学那会儿,各种新生见面会总逃不过“你来自哪里”的开场白。 我是吉兰丹人。 你不像吉兰丹人!对方惊呼。怎样才像吉兰丹人呢?还以为吉兰丹的华人皮肤都比较黑呢。 我母校倒是有好几位皮肤黝黑的同学和老师,外人乍看常误以为是友族同胞,却拥有华人姓名。我的这些老师们多为国语老师,马来文造诣绝好、浓稠的吉兰丹土语张口就来、课后口操福建话,因为将自家孩子送华校念书自己也会几句华语。后来才渐渐知道,这些过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师同学,竟是被称作福建暹的群体——早期从唐山南来的华人与当地暹罗妇女通婚的后裔,与驰名海外的峇峇娘惹一样,都是马来西亚的土生华人,然而宣传力度却远远不及后者。 前些年,吉兰丹好不容易出现一家民办文物馆,专门推广吉兰丹土生华人的传统文化和历史文物。母亲对其嗤之以鼻,感叹她奶奶当年的一套 Kebaya 没保存下来,一串胸前扣饰都是纯金的,比馆里的展示品精致多了。我笑她说,谁叫你们只当它是旧东西,可惜这保留文化的远见和毅力,赶不上你们抛弃它的速度。 得知我的原乡后,马来同学和老师两眼发光。来,说句吉兰丹话看看!面对一张张兴致勃勃的脸,实在不忍叫他们失望。 Nok kecek gapo? (要说什么呢?)我从有限的词库里挑出最有把握的一句,故作轻松脱口而出,就此糊弄过去。 有!有!有那个味道!对方总是不吝于拍手叫好。 我的吉兰丹话说得不好。小时候上学在自己的世界里我行我素,家乡话都是在离乡后才开始练习。初时还将标准马来口语和吉兰丹话混淆不清, sama 说成 supo ( serupa ),对方一听立刻看穿底细。哈...

【散文】理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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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周末晨起,将自己拽到洗漱台前,一把抓开脸前的散发,一绺细软的东西扎进眼睛里,怎么拨也拨不开。撅起下唇,绝望地往脸上一呼,额上那绺软毛动了一下,再嚣张地扎回原地。 我退到落地镜前垫上两层旧报纸,搬来小凳子一坐,对着镜中披头散发的瘦脸,不禁喟叹时光之河流淌得过于汹涌,不断冲刷身上的棱角之余,还豪不客气地冲走一些不想失去的东西,譬如双颊流失的胶原蛋白,和刚修剪不久的齐眉刘海。 梳顺、分区、两指一夹,我的另一只手竖着剪刀,开始极度考验耐心的重复性动作——挑剪刘海的发梢。我在中学毕业后,曾信誓旦旦一定会蓄长发,誓要还头发生长的自由,乃至于长发扫地也绝不退缩。殊不知这十年间,自己给这顶头毛动过多少次刀。 年少时的激愤,往往源于大人们视之为无关紧要的“小事”。纪律主任手里舞动着剪刀在耳边“咔擦咔擦”作响,给十八九岁的花季少女打造一头被鼠辈啃咬过下缘的齐耳钢盔,口诵“现在专心读书,毕业后再留长发”的经文,仿佛在超度一缕缕天生爱美的灵魂。 图  | Bruniewska  (摘自星洲日报《文艺春秋》) 青春期,多么美好而浪漫的年华!同时滋养了满脑子与世界抗衡的叛逆种子遍地萌芽。偏偏我年少时做过最“叛逆”的事,仅仅是往校长室的门缝,投入一封三页纸的匿名长信。信里规整地阐述无关紧要的“小事”:扎不起来的齐耳短发,在垂首温书时如何干扰视线、为维持短发每两三个月就得理一次发的不必要开销、过短的发型如何影响整体美观,进而影响学校形象…… 约莫两周后的晨会,在瞌睡的魔手快将我推倒之前,台上的学校领导人突然针对这封匿名信作出回应:这是学校的传统,不想遵守的话,欢迎转校。他语调平和地终结了这件“无聊的小事”。我摁住自己稚嫩而紊乱的心脏,抬头仰望台上的巨人。巨人的身影不断膨胀,刹那间毫无预警地碎裂成一大群黑黢黢的乌鸦,飞过我头顶上的蓝天。 学校没教的东西很多,好比培养审美,但你总会自学到一些东西,比如身不由己。走出校园不久,我便没能遵循自己的誓言,最终折服于赤道潮闷的气候。平均每年只上一次理发院,可每回坐上美发椅,就像坐上死刑犯的电椅,等待一场无可逆转的结局。 细直量少的头毛最是矫情。错剪一刀,便是全头最显眼的瑕疵。发尾还需细心修剪,外长内薄,方能呈现好看的弧度。如若不然,待头发长到及肩的位置,发尾就会像挂钩一样翘起高高的尾巴。我不止一次对着镜子幻想,如果这时喷上持久定型发胶固定,...

【散文】在高脚屋的那些日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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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包店就在地铁站入口的头两家店铺。这回下班同行的,还有我的同事丽娜。 “ 又是豆沙面包,你对红豆沙真是情有独钟! ” 丽娜笑道。 “ 没啊。 ” 我努力撑起笑容,瞥见她托盘里的八块蛋挞,像在局促的方格中盛开的黄花。 疲惫的周末前夕,地铁站外下起豪雨。我们一起走出面包店,在月台的分叉口分别。那一刻我终于松开嘴角的肌肉,耳里却灌满汹涌无情的雨声。我走向月台,隐隐感觉到自己驼着的背,更加伛偻。 地铁比预期晚到。我没在对面的站台见到丽娜,下班的人潮犹如山洪,顷刻淹覆每一张倦容。我将装袋的豆沙面包拥在怀里,目光越过月台显示屏,望向视线末端的铁轨。我怎么可能钟情于红豆沙呢?地铁还未到,我却在白茫茫的雨帘中见到那久远的暮光 …… 我坐在大门前的阶梯,百般无聊地远眺前方的天穹,等候母亲下班来接自己回家。远处参差不齐的黑树影上,朵朵残红的云块渐渐消融成暗蓝色的云海。归巢的群鸟将自己化成黑点映印在暮霭中,连带忽远忽近的鸟鸣,翕然消失在更辽远的天际。我捧着肉腮,肘心抵着大腿,想像自己在画纸上用水彩挥洒出这幅宏伟的晚霞,来换取美术老师在背页批个赭红色的星。那时候的黄昏,仿佛未曾有过哀愁。 庭院里的豆沙作坊,是白日里最忙碌的角落。外围由沙石肥土铺成的空地,点缀着零星的杂绿。一簇簇小丑帽似的绿色植物,沿着锈迹斑斑的围篱底下,张牙舞爪地生长。有好几个数不清的傍晚,我在屋里坐不住,跨下一阶又一阶悬空的板梯,走近围篱折下一瓣 “ 小丑帽 ” ,小心翼翼防着边缘的刺,剥开它柔软的外皮,沾上沙土玩过家家,或再挤出黏糊糊淡绿的叶肉,将它蹂躏得体无完肤。那时候并不知道, “ 小丑帽 ” 有个万千女子瞻仰的名字 —— 芦荟。 六时许,屋里定时传来 “ 哗 ” 的一声,阿嫂划过火柴,点燃檀香。神龛上的缕缕青烟带着她对生活的希冀,沉沉地飘远,最终散得无影无踪。高脚屋门前的树影上沿,冒出半圆的漆金穹顶,顶端斜卧一弯怀里揣着五角星的新月。由远而近的宣礼声涛,在暮色中一波接着一波荡漾开来。白昼的尾巴夹带人们的祈祷,悄悄没入黑夜。 一股浓郁的沐浴露香气从我身后飘来,搁在门边的藤椅忽地 “ 咿 —— 呀 ——” 呻吟。由藤条一圈圈扎成碗状的矮座椅,据说比阿嫂还老,是她从外地老家带来的旧物。自我记事起,它从未移动过位置,每个黄昏守在门边承载阿嫂浑身的疲劳,陪她度过数以万计的昼夜交替。 “ 按呢晚犹未来载汝,汝老母麦汝了啰! ...

【随笔】孩子们的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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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“老师”曾是我在志愿栏里维持了两三年的选项,但绝不是因为我多么笃定想从事这个职业。那时候还在小学,对职业类型的认知不多,而像医生、警察、科学家等标准型的专业,在那个年纪,深感望尘莫及,唯有“老师”较为接地气。 我不是典型喜欢小孩的人。面对孩子,我从不主动哄抱或逗弄,更别说是主动跟孩子们玩在一起。中学毕业后,我以优异的成绩申请师范学院不果,从此便断了当教师的念头。不曾料想大学毕业后,我竟辗转来到邻国一家补习中心,给学前班的孩子上华文课,当起了老师。 我这才发现,原来自己并不排斥与孩子们一起工作。这群小不点甚至不时还会给我不一样的惊喜。某日,一个小男孩带着两朵鲜红的小仙丹花来上课,说是送给班上的老师。问他是不是把里头甜甜的花蜜给吸出来了,他摇头说没有。原来这些漂亮的小红花是他在来上课的途中,从地上挑拣起来的。男孩说,地上还有些发黄的,他没选。 “妈咪讲,不可以采树上的花,会死掉的。” 从孩子身上,总能看到最质朴的情感。有一回,有个小女孩在听故事环节,突然躲到我的怀里,泪眼婆娑地说自己好想哭,而前头的老师正在讲述一只受伤的狐狸被许多动物拒绝上车,最后因救星力排众议获救的故事。狐狸在许多儿童故事中,身负典型的狡猾特性。在这故事中的动物们,对狐狸也抱有这种刻板印象,认为它假装受伤,想骗取它们的同情心使坏。女孩看着无辜的小狐狸一次次被无理对待,自己暗自伤心起来,或许她骨子里已然深知不能以“一竹竿打翻一船人”的道理。 与孩子打交道,需要方法,是一项永远学不完的学问。所谓的“耐心”在我看来,其实是给予孩子比成年人多一点的时间,允许孩子记不住,并且反复提醒和实践,以达到老师在课堂上的要求。只有遇上不受控、调皮顽固的魔王孩子,耐心的极限才受到挑战。除了使尽法宝应付小魔王,同时还得尽可能避免影响其他孩子上课。一堂课上完早已身心俱疲,还要打起精神迎接下一堂课的孩子,偶有濒临虚脱的感觉。老师们唯有趁休息空档或集体培训时,相互分享应对方式,互相学习。 在孩子堆里工作,喜不喜欢小孩是其次,主要是想办法和找技巧应对。就像一般服务行业接待各种脾性的顾客,也需要千万套方式,但没人要求你一定得喜欢所有顾客。 曾经有个上课时天天唱反调的孩子,某天下课后说要变魔术。他让我往他身上的衣服一吹,接着自己掀起外层的衣服,露出背心上他最喜欢的卡通人物。“ Mag...

【随笔】手写字练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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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人在社交媒体上,上传了临摹习写钢笔字的片段,配文是一段极为写实的文字:从小字写不好,二十多岁了才来练字。我会心一笑,心想有点意思。 小时候,我有一种莫名的执念——认定“大人”是小孩成长的终极目标,做什么事都以大人为标准,强迫自己拥有赶超自身年龄的本事。六岁上幼儿园那年,老师在作业本上打了颗一笔构成的五角星。那除了是褒奖的象征,于我更是大人与小孩之间静待被跨越的鸿沟,吸引着我跃跃欲试。我默默独自钻研,可六岁的小脑袋无论如何也探寻不出那五角星一笔构成的原理。 某日,一名美术代课老师来到班上,磨蹭了会儿说要教我们画星星。我抑制心中的雀跃,满怀期待地凝视老师粉笔下的每一寸痕迹。她先画出一个三角形,随后再叠上另一个倒立的三角形。一颗雪白的、空洞的六角星,静默地躺在墨绿色的黑板中央。我的心瞬间一沉,犹如千斤重坠落。在那个年纪,我倏然意识到,有些追求终究还是得自己成全自己。 七岁那年,成功画出五角星后,我又有了新志向。看着老师们笔下线条柔美端正、看似随性下笔却不潦草的字体,再次刷新我对大人的标准。在我当年的认知里,只要是大人,都能写得这般一手好字。经反复研习,终于悟得其中精要,那便是一气呵成完成所有笔画。这显然与五角星有异曲同工之处。 后来我将研习成果试验在一份试卷的姓名栏上。试卷派发回来当天,我交叉着十指,手背托着下颌,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老师手上的试卷,甜滋滋地幻想老师的各种赞美。 “没写名字的,自己出来认领!”我仿佛见到一道闪电劈下,愣了半晌,才诧异地走向前方。从数份无名氏试卷中,我很快认出自己的字迹,在姓名栏上定睛一看,竟是三团几何曲线,几经端详才看出是我当时“一气呵成”写下的名字。 十多年后倾谈此事,妹妹笑说,七岁的孩子竟有这等心思,简直变态。我说,那叫追求。 经过这件事,我深深体悟成长的每个年龄段都有所局限,尤其在生理上。对于成长,我有了按部就班的信念,深信做好每一个当下,累积每一份尽心的努力,时候到了必将得到应得的回报。 升上小学后的每一年,成堆陌生的生字新词不断涌来。认字、写笔顺、抄写作文,写的字逐年增多。手上握着的铅笔,写着写着,换成俗称“笔芯笔”的自动笔。字写到小学晚期,结构基本成形。甚至惊讶地发现,文章剪报里的生字越来越难找,总要胡乱挑几个已懂的字词充数,向老师交差。当日子如是重复,我逐渐开始模仿心仪的字形。 有人...

【小说】一手普蒂亚,一手蓝种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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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| Elena Shlyuykova (摘自星洲日报《文艺春秋》) 每每入睡时,已近乎十点左右,天未全然暗下,门上的毛玻璃窗外,仍残存暗蓝色的微光。消逝的太阳,却早已带走空气中的余温。 这座城市的白日,处处透着老而不旧的气息。哥德式建筑群里的商铺一贯的人来人往。昏暗的老地铁,也总能准时将人们送往老城的各个角落。可当天一暗下,城里的一切繁华遽然靡缩,摇身变成一座死寂的古城。 初到这座名为雷芙城的城市,我不以为然。大街上的灯柱徐徐亮起,开始装饰无人的夜城。我住在市区外围一道斜坡旁的老屋里,房东温斯太太将废弃的车库整修一番后,充作睡房以她认知里的“廉价”出租。若在半夜醒来,拉开帘子瞥向窗外,天气好的时候,能独自静享一片浩瀚无垠的繁星,偶尔似懂非懂地拼凑耳熟能详的星座,却也不曾留意星空下,没有一户人家是亮着灯的。 与我来自的那个地方不同,这里的夜幕降得特别晚,黑夜很短很冷。天黑时,我已钻进被窝,将自己与窗外坡下的老城隔绝起来,是以房内的电灯从未亮起。 据说,有个耄耋老人会在最深的夜里,随机出现在城里不知名的暗巷。手里攥着蓝色种子,但凡在巷子里遇见落单的人,不管男女老幼,都往他身上一撒。一旦种子掉入口袋或卡在头发领口,翌日认识他的人,再也寻不见他的踪迹;不被惦记的人,自然也没人发现他的消失。 这是城里世代流传的传说,我询问过温斯太太,几乎城里每个居民的童年里,都存在这么一个佝偻老人的阴影,尤其不爱睡觉的孩子。你说,你不相信这种老掉牙的故事,我也是。 周末早晨,我到市区公园逛了一圈。在公园里的周末市集买了一束你最爱的普蒂亚。在雷芙城,我买得起一束花,不贵。 周末市集里各色的普蒂亚 我在窗边找来玻璃瓶盛水,将普蒂亚插上。安静地端详普蒂亚重叠繁复的花蕊,由长尖形的苞叶托着,形如皇冠,肃穆而高贵。三株硕大的乳白花球,迎着和煦的日光,静默昂首,为不时渗入冷空气的窗边,增添一股苍白的生气。普蒂亚有个别称,叫帝王花,花语涵盖了胜利与圆满的美好寓意。可在雷芙城,普蒂亚象征着勇气与蜕变。 我从没告诉你,在我来自的那个地方,花是一种奢靡,是疲于谋取生计与填饱肚子的国度里多余的选择。 雷芙城,按当地的土话,是梦也是梦想的意思,一个被寄予梦与梦想的城市。当初进城的时候,我并没有怀揣着梦想,也不奢望能在这座城市里做梦。我只是一个无所依的躯壳,逃离到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