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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随笔】孩子们的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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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“老师”曾是我在志愿栏里维持了两三年的选项,但绝不是因为我多么笃定想从事这个职业。那时候还在小学,对职业类型的认知不多,而像医生、警察、科学家等标准型的专业,在那个年纪,深感望尘莫及,唯有“老师”较为接地气。 我不是典型喜欢小孩的人。面对孩子,我从不主动哄抱或逗弄,更别说是主动跟孩子们玩在一起。中学毕业后,我以优异的成绩申请师范学院不果,从此便断了当教师的念头。不曾料想大学毕业后,我竟辗转来到邻国一家补习中心,给学前班的孩子上华文课,当起了老师。 我这才发现,原来自己并不排斥与孩子们一起工作。这群小不点甚至不时还会给我不一样的惊喜。某日,一个小男孩带着两朵鲜红的小仙丹花来上课,说是送给班上的老师。问他是不是把里头甜甜的花蜜给吸出来了,他摇头说没有。原来这些漂亮的小红花是他在来上课的途中,从地上挑拣起来的。男孩说,地上还有些发黄的,他没选。 “妈咪讲,不可以采树上的花,会死掉的。” 从孩子身上,总能看到最质朴的情感。有一回,有个小女孩在听故事环节,突然躲到我的怀里,泪眼婆娑地说自己好想哭,而前头的老师正在讲述一只受伤的狐狸被许多动物拒绝上车,最后因救星力排众议获救的故事。狐狸在许多儿童故事中,身负典型的狡猾特性。在这故事中的动物们,对狐狸也抱有这种刻板印象,认为它假装受伤,想骗取它们的同情心使坏。女孩看着无辜的小狐狸一次次被无理对待,自己暗自伤心起来,或许她骨子里已然深知不能以“一竹竿打翻一船人”的道理。 与孩子打交道,需要方法,是一项永远学不完的学问。所谓的“耐心”在我看来,其实是给予孩子比成年人多一点的时间,允许孩子记不住,并且反复提醒和实践,以达到老师在课堂上的要求。只有遇上不受控、调皮顽固的魔王孩子,耐心的极限才受到挑战。除了使尽法宝应付小魔王,同时还得尽可能避免影响其他孩子上课。一堂课上完早已身心俱疲,还要打起精神迎接下一堂课的孩子,偶有濒临虚脱的感觉。老师们唯有趁休息空档或集体培训时,相互分享应对方式,互相学习。 在孩子堆里工作,喜不喜欢小孩是其次,主要是想办法和找技巧应对。就像一般服务行业接待各种脾性的顾客,也需要千万套方式,但没人要求你一定得喜欢所有顾客。 曾经有个上课时天天唱反调的孩子,某天下课后说要变魔术。他让我往他身上的衣服一吹,接着自己掀起外层的衣服,露出背心上他最喜欢的卡通人物。“ Mag...

【随笔】手写字练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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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人在社交媒体上,上传了临摹习写钢笔字的片段,配文是一段极为写实的文字:从小字写不好,二十多岁了才来练字。我会心一笑,心想有点意思。 小时候,我有一种莫名的执念——认定“大人”是小孩成长的终极目标,做什么事都以大人为标准,强迫自己拥有赶超自身年龄的本事。六岁上幼儿园那年,老师在作业本上打了颗一笔构成的五角星。那除了是褒奖的象征,于我更是大人与小孩之间静待被跨越的鸿沟,吸引着我跃跃欲试。我默默独自钻研,可六岁的小脑袋无论如何也探寻不出那五角星一笔构成的原理。 某日,一名美术代课老师来到班上,磨蹭了会儿说要教我们画星星。我抑制心中的雀跃,满怀期待地凝视老师粉笔下的每一寸痕迹。她先画出一个三角形,随后再叠上另一个倒立的三角形。一颗雪白的、空洞的六角星,静默地躺在墨绿色的黑板中央。我的心瞬间一沉,犹如千斤重坠落。在那个年纪,我倏然意识到,有些追求终究还是得自己成全自己。 七岁那年,成功画出五角星后,我又有了新志向。看着老师们笔下线条柔美端正、看似随性下笔却不潦草的字体,再次刷新我对大人的标准。在我当年的认知里,只要是大人,都能写得这般一手好字。经反复研习,终于悟得其中精要,那便是一气呵成完成所有笔画。这显然与五角星有异曲同工之处。 后来我将研习成果试验在一份试卷的姓名栏上。试卷派发回来当天,我交叉着十指,手背托着下颌,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老师手上的试卷,甜滋滋地幻想老师的各种赞美。 “没写名字的,自己出来认领!”我仿佛见到一道闪电劈下,愣了半晌,才诧异地走向前方。从数份无名氏试卷中,我很快认出自己的字迹,在姓名栏上定睛一看,竟是三团几何曲线,几经端详才看出是我当时“一气呵成”写下的名字。 十多年后倾谈此事,妹妹笑说,七岁的孩子竟有这等心思,简直变态。我说,那叫追求。 经过这件事,我深深体悟成长的每个年龄段都有所局限,尤其在生理上。对于成长,我有了按部就班的信念,深信做好每一个当下,累积每一份尽心的努力,时候到了必将得到应得的回报。 升上小学后的每一年,成堆陌生的生字新词不断涌来。认字、写笔顺、抄写作文,写的字逐年增多。手上握着的铅笔,写着写着,换成俗称“笔芯笔”的自动笔。字写到小学晚期,结构基本成形。甚至惊讶地发现,文章剪报里的生字越来越难找,总要胡乱挑几个已懂的字词充数,向老师交差。当日子如是重复,我逐渐开始模仿心仪的字形。 有人...

【小说】一手普蒂亚,一手蓝种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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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| Elena Shlyuykova (摘自星洲日报《文艺春秋》) 每每入睡时,已近乎十点左右,天未全然暗下,门上的毛玻璃窗外,仍残存暗蓝色的微光。消逝的太阳,却早已带走空气中的余温。 这座城市的白日,处处透着老而不旧的气息。哥德式建筑群里的商铺一贯的人来人往。昏暗的老地铁,也总能准时将人们送往老城的各个角落。可当天一暗下,城里的一切繁华遽然靡缩,摇身变成一座死寂的古城。 初到这座名为雷芙城的城市,我不以为然。大街上的灯柱徐徐亮起,开始装饰无人的夜城。我住在市区外围一道斜坡旁的老屋里,房东温斯太太将废弃的车库整修一番后,充作睡房以她认知里的“廉价”出租。若在半夜醒来,拉开帘子瞥向窗外,天气好的时候,能独自静享一片浩瀚无垠的繁星,偶尔似懂非懂地拼凑耳熟能详的星座,却也不曾留意星空下,没有一户人家是亮着灯的。 与我来自的那个地方不同,这里的夜幕降得特别晚,黑夜很短很冷。天黑时,我已钻进被窝,将自己与窗外坡下的老城隔绝起来,是以房内的电灯从未亮起。 据说,有个耄耋老人会在最深的夜里,随机出现在城里不知名的暗巷。手里攥着蓝色种子,但凡在巷子里遇见落单的人,不管男女老幼,都往他身上一撒。一旦种子掉入口袋或卡在头发领口,翌日认识他的人,再也寻不见他的踪迹;不被惦记的人,自然也没人发现他的消失。 这是城里世代流传的传说,我询问过温斯太太,几乎城里每个居民的童年里,都存在这么一个佝偻老人的阴影,尤其不爱睡觉的孩子。你说,你不相信这种老掉牙的故事,我也是。 周末早晨,我到市区公园逛了一圈。在公园里的周末市集买了一束你最爱的普蒂亚。在雷芙城,我买得起一束花,不贵。 周末市集里各色的普蒂亚 我在窗边找来玻璃瓶盛水,将普蒂亚插上。安静地端详普蒂亚重叠繁复的花蕊,由长尖形的苞叶托着,形如皇冠,肃穆而高贵。三株硕大的乳白花球,迎着和煦的日光,静默昂首,为不时渗入冷空气的窗边,增添一股苍白的生气。普蒂亚有个别称,叫帝王花,花语涵盖了胜利与圆满的美好寓意。可在雷芙城,普蒂亚象征着勇气与蜕变。 我从没告诉你,在我来自的那个地方,花是一种奢靡,是疲于谋取生计与填饱肚子的国度里多余的选择。 雷芙城,按当地的土话,是梦也是梦想的意思,一个被寄予梦与梦想的城市。当初进城的时候,我并没有怀揣着梦想,也不奢望能在这座城市里做梦。我只是一个无所依的躯壳,逃离到...